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,市政府各部门,市直各单位:
《2025年市〈政府工作报告〉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》已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,抓好落实。
一、各县(市)区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切实把《政府工作报告》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,当好执行者、行动派、实干家。对年度能够完成的重点工作,要加大工作力度,确保见到成效;对带有长期性的重大任务要作出统筹安排,分阶段推动落实,高质量完成《政府工作报告》重点工作,兑现对人民的承诺。
二、各县(市)区、各部门、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、亲力亲为。牵头单位要对分工任务负总责,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,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。要对照《政府工作报告》分工,量化工作目标、细化工作措施、实化工作责任,项目化管理、清单化落实、工程化推进《政府工作报告》重点工作落地落细。
三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做好与省工作任务的衔接,本着“就高不就低”的原则,对承担的任务指标予以调整。即凡是省任务指标高于市任务指标的,以省任务指标作为考核标准;省任务指标低于市任务指标的,以市任务指标作为考核标准。
四、市委市政府督考办要加大督查考评力度,及时调度进展情况并向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,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。
锦州市人民政府
2025年1月25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2025年市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任务分解
和责任分工方案
2025年市《政府工作报告》经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。为做好今年政府工作,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,制定分工方案如下。
一、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
1.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%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
责任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商务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2.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%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财政局
责任单位:市税务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3.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%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责任单位: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农业农村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4.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%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
责任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商务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5.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%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商务局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6.进出口总额增长6%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商务局
责任单位:市税务局、锦州海关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7.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不高于3%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8.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、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市农业农村局
责任单位:市财政局、市民政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9.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%以上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
责任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二、纵深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,聚力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
(一)增强城市枢纽功能。
10.依托咽喉之地、辽西走廊、国际商港的区位和功能优势,推动“陆海空”三港联动发展,加快构建“通道+枢纽+网络+产业”模式,打造国家级物流枢纽和区域临港现代产业中心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、李金兵、缪徵阁、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商务局,锦州经开区管委会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
11.坚持规划引领,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,实现“多规合一”,构建起支撑枢纽和临港现代产业发展的城市功能空间布局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自然资源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2.升级立体交通网络,强力推进京哈高速改扩建、台黑、疏港、秦沈、新阜等高速公路建设工程,织密高速路网主骨架,实施京抚线凌海绕城公路、法盘线黑山外环等公路改造工程,优化国省干线路网结构,大力提升通达辐射能力。
牵头领导: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交通运输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3.积极融入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,加快推进锦州港航道改扩建、码头泊位等重点项目,与通道沿线城市协同建设粮食、矿石、集装箱等陆港专用场站,大力发展多式联运,建设中国北方新能源枢纽港,打造向东向北开放海上门户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、缪徵阁、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商务局、市交通运输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4.发展枢纽经济,建设临港先进制造业、现代服务业和高端生产要素集聚区,加快构筑临港现代产业中心,为辽西以及更深远的腹地城市扩大开放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强力支撑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、李金兵、缪徵阁、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商务局、市交通运输局,锦州经开区管委会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(二)提升城市辐射带动力。
15.聚焦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、区域文体旅融合发展高地和区域消费新高地,深度整合优化资源配置,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、蒋立新、王晓科
牵头单位:市科技局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、市商务局
责任单位:市委宣传部,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6.增强科技创新力,一体推进教育、科技、人才协同发展,坚持以科技创新需求为牵引,聚焦辽西区域主导产业,倡导推动高等院校动态优化专业、学科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,推进产教融合、科教融汇。
牵头领导:孙志海、王晓科
牵头单位:市科技局、市教育局
责任单位:市委组织部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7.全面推广“领军人才+创新企业”“专家顾问+园区”创新模式,做强做优创新平台,持续优化创新生态,加快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,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、相互促进。
牵头单位:市委组织部、市科技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8.增强消费引领力,顺应消费提质升级趋势,推动传统消费从满足基本需求向更高标准转化,培育一批带动性强、特色鲜明的消费新场景,扩大特色餐饮、会展、夜经济等消费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,整体提升餐饮、住宿等行业服务品质和保障能力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商务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9.加快培育新型消费,支持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,培育“互联网+社会服务”新模式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商务局、市数据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20.培育“教育名城”品牌。
牵头领导:孙志海
牵头单位:市教育局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21.打造面向辽西1200万人口的“一小时医疗健康服务圈”,做强心脑血管病等五大医学中心,建设区域急救、儿童疾病、中医治未病等医疗中心,推动康养服务业发展。
牵头领导: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卫生健康委、市民政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22.增强文化吸引力,彰显独特文化气质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,争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。
牵头领导:蒋立新、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文化旅游广电局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
责任单位:市委宣传部,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23.依托辽沈战役纪念馆“200万+”流量,开发研学课程、红色旅游产品,彰显英雄城市魅力。
牵头单位:辽沈战役纪念馆
责任单位:市委党校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、市教育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24.引领推动辽西各市共建旅游大环线,打造“辽西走廊”文旅IP,携手做强文旅产业。
牵头领导: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文化旅游广电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25.促进工业文化创新发展,打造工业文化产业园区、特色街区。
牵头领导: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文化旅游广电局
责任单位:市委宣传部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文旅集团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26.加快构建辽西文化艺术中心,创作体现地域特色的文艺作品,推动辽西走廊文创产业发展。
牵头领导: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文化旅游广电局
责任单位:市委宣传部,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(三)激发城市发展活力。
27.坚持以产聚人,全面激发先导区、主城区经济活力,推动主导产业做优、做活、做强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、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商务局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古塔区人民政府、凌河区人民政府、太和区人民政府、锦州经开区管委会、锦州高新区管委会
28.锦州开发区向“3亿吨港口吞吐量、3000亿元工业产值、30万人口规模”目标奋进,推动港产城融创发展。
牵头领导:李金兵
牵头单位:锦州经开区管委会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
29.锦州高新区以南站片区科创走廊建设为牵引,打造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主平台、科技型企业与新兴产业培育主阵地、体制机制改革与协同发展先行区。
牵头领导:孙志海
牵头单位:锦州高新区管委会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
30.主城区做大做强优势产业,大力发展数字经济、网络经济等新业态,做优商贸集聚区,打造时尚消费新地标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古塔区、凌河区、太和区人民政府
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科技局、市商务局等,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31.坚持以城留人,提升城市宜居宜业品味,加强精细化管理,实施城市更新行动,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及功能。
牵头领导: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城管执法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32.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,拓展富有青年特色的城市空间。
牵头单位:团市委
责任单位: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33.凸显城市绿色生态本底,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空间。
牵头领导: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生态环境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34.注重城乡空间合理规划、城乡功能耦合和公共资源一体化配置,打造各具特色、富有活力的县城、集镇和乡村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自然资源局
责任单位: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教育局、市卫生健康委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交通运输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三、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,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
(一)壮大产业集群。
35.做大“21152”工业企业倍增矩阵,加快构建六大产业集群体系,力争石化及精细化工、冶金新材料两大重点产业集群产值增长10%以上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36.大力提升传统产业,推进油化产品“减油增化”“减油增特”,向新材料方向发展,建设油系针状焦生产基地,谋划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,推进高端树脂及配套项目,提高异丙醇、顺丁橡胶等传统特色化工产品竞争力,推动石英制品、有机颜料及染料全产业链发展,打造全国润滑油产业基地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37.发展有色金属及特种合金,提升钛、钼、铬、锆、钒、锰品质和规模,推进锦甯铁矿石环保智能加工、美富淦冷轧生产基地、远景能源零碳产业园等项目建设,延长冶金新材料产业链条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、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38.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,推广绿色能源应用示范,发展超高压、芯片、锂电池、氢电池等相关材料和器件,加快奥鸿新药上市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、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责任单位: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39.谋划低空经济、氢能等未来产业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、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责任单位: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40.推动智改数转网联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,累计建成省级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20个、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6个、“5G+工业互联网”融合应用先导区3个,列入省级以上绿色制造名单5个,有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(二)强化科技赋能。
41.实施科技创新策源行动,提升大学科技园创业孵化、成果转化等服务能级,推进锦州先进材料中试基地、锦州中关村信息谷创新中心和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,加速汇聚各类创新资源要素。
牵头领导:王晓科
牵头单位:市科技局
责任单位:市教育局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42.打造高能级产业创新平台,鼓励支持驻锦高校创建省级重点实验室,推动行业骨干企业创建省级创新平台,各类科创平台达到100家,组织实施10项以上科技攻关项目。
牵头领导:王晓科
牵头单位:市科技局
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教育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43.梯度培育科技企业,加强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技术、资金、人才、信息、数据等科技供给,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、高新技术企业20家、“雏鹰”“瞪羚”企业20家、“专精特新”企业20家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、王晓科
牵头单位:市科技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44.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,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、众创空间和中试验证服务平台建设,培育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,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进车间、融入产业链、走向市场。
牵头领导:王晓科
牵头单位:市科技局
责任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45.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速不低于7%,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稳步增长。
牵头领导:王晓科
牵头单位:市科技局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(三)激活现代服务业。
46.加快研发设计、现代金融、现代物流、软件信息与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,培育个性化定制、共享制造等新业态,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“两业融合”,引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
责任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商务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47.统筹做好金融“五篇大文章”,持续扩大信贷投放,精准有效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,全年信贷增速力争达到12%。
牵头领导:李金兵
牵头单位:市财政局
责任单位:中国人民银行锦州市分行、锦州金融监管分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48.用好资本市场,新增5户省、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。
牵头领导:李金兵
牵头单位:市财政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49.推动辽西物流港、杏山国际公路港、窟窿台蔬菜物流园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,增强商贸物流协同服务能力,有效降低物流成本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、缪徵阁、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商务局、市交通运输局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50.加快电子商务发展,实施“互联网+”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、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商务局、市农业农村局
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51.做优生活性服务业,提质发展餐饮、物业、健康、家政等社区便民服务,以“数字+”“智能+”赋能教育、医疗、文娱、商贸等业态升级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、多样化需求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、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商务局
责任单位:市数据局、市民政局、市教育局、市卫生健康委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四、多措并举稳投资促消费,充分激发需求潜力和经济活力
(一)持续扩大有效投资。
52.坚定不移大抓项目,用足用好多重政策,聚焦维护国家“五大安全”、服务辽宁新时代“六地”和锦州区域中心城市建设,谋划一批支撑性、基础性、引领性项目,开复工重点项目1000个以上,其中亿元以上项目超过240个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53.综合运用“双高”“赛马”、拉练、包保等工作机制,强力推进中石油负极材料、兰麒精细化工、新方尊泡沫铝、大唐绿色氢氨醇一体化等一批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开工建设,高效推进兵器集团北方能源基地、凯荣国际锦州生产基地、锦州智谷等在建重点项目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54.强化精准招商,综合运用以商招商、靶向招商、链式招商等方式,实现“走出去”精准对接、“请进来”共赢发展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经合中心
责任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55.落实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举措,加强事前评估、事中科学决策与合规管理、事后评价管理,实现招商引资落地转化率和项目建设质量效益双提升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、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经合中心、市发展改革委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(二)促进消费扩容提质。
56.落实好促消费专项行动,强化供需两端发力,丰富消费供给,改善消费环境,充分激发消费潜能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商务局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57.提振大宗消费,持续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、缪徵阁、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商务局、市交通运输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58.激活房地产消费,推动房地产与装修装饰、家电销售、金融信贷等联动,不断向市场推出“好房子”,更好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,激发改善性住房群体、新就业群体和新市民的住房需求。
牵头领导: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住房城乡建设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59.扩大文体旅消费,擦亮英雄红色之城、历史文化之城、滨海休闲之城、美食飘香之城“四城”品牌,加快推进南山悠谷等10个标杆项目,创建医巫闾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,争创东方华地城国家级旅游度假区,做靓海洋冰雪季、千年古塔庙会、梨花节等一批知名文体旅品牌,与辽西各市联动开发更多沉浸式消费场景,推出更多文创精品、地域特色产品。
牵头领导: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文化旅游广电局
责任单位:市委宣传部、市商务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60.发展新型消费,提档升级城市商圈和特色商业街区,打造一批品质消费地标和特色消费场景,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、冰雪经济、银发经济等新业态,培育数字消费、绿色消费、健康消费、休闲消费等新模式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商务局
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、市卫生健康委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61.做优传统消费,开展“乐购锦州”促消费系列活动,壮大汽车、家电等重点领域消费,打造“锦州味道”餐饮消费品牌,提升石桥子早市、凌河古塔夜市等消费集聚区热度,扩大车博会、农博会等品牌展会的影响力、吸引力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商务局
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城管执法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62.推进“一刻钟便民生活圈”试点城市建设,促进教育、医疗、养老等服务性消费发展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商务局
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自然资源局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、市民政局、市卫生健康委、市教育局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数据局、市城管执法局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邮政管理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五、以营商环境提升为突破,引领带动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
(一)厚植近悦远来的营商沃土。
63.综合施策降低企业用地、用能、物流、通关、税费等成本,依法规范涉企收费,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64.深化“一网通办”“一网统管”“一网协同”改革,电子证照申报事项不少于150个,“锦政通”协同办公系统全面应用,推进惠企政策“免申即享”“直达快享”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数据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65.深化县、乡政务服务机构综合窗口改革和规范化建设,推进代办帮办事项“一乡街一清单”全覆盖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数据局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66.提升12345政务服务热线“办不成事反映”和“接诉快办”能力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数据局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67.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和中介机构管理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68.丰富“企业家日”内涵,统筹行业协会、商会、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等涉企服务资源,一站式提供前置提示服务,推进跨部门“综合查一次”监管改革。
牵头领导:张猛、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数据局、市司法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69.强化知识产权创造、保护、运用,巩固提升公平竞争治理效能,综合整治“内卷式”竞争,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度,完善政务公开、失信追责等长效机制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、王晓科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市场监管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70.持续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问题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71.深入开展涉企、涉信访、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,常态化开展“法治体检”,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。
牵头单位:市委政法委、市司法局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(二)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。
72.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五大提升工程,拓展央地合作空间,谋划推进工程建设、文化旅游、能源开发等重点项目,多措并举盘活闲置资产,推进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,增强“造血”功能。
牵头领导:王晓科
牵头单位:市国资委
责任单位:市委改革办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经合中心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73.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,上线运行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,推进工业用地“标准地”出让,提升用工保障精准性,推动技术要素市场创新发展,打造15个以上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场景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
责任单位:市自然资源局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市数据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74.加快新时代民营经济“两个健康”先行区建设,落实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系列政策,破除民间投资准入门槛和隐性壁垒,培育“名特优新”个体工商户,促进经营主体量质双升。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工商联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75.深化园区体制机制改革,聚焦“兴产业、抓经济”主责主业,因地制宜剥离社会管理职能,推动“管委会+公司”模式规范化、市场化运营,加快完善园区标准化服务体系,持续提升功能设施水平,推动省级以上开发区位次前移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商务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(三)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。
76.融入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,推动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,不断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商务局
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77.加快东北陆海新通道建设,推进锦州港公铁海多式联运国家级示范工程建设,打造北粮南运及进口粮食转运基地,服务辽东湾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,规划建设绿色能源产业园区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、缪徵阁、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商务局、市交通运输局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78.推进综合保税区、辽宁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、中蒙俄物流园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四个开放平台建设。
牵头领导:李金兵、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商务局、锦州经开区管委会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79.大力发展海洋经济,统筹做好海洋渔业、海洋装备制造、海洋交通运输、海洋旅游、海洋油气“五篇文章”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海洋与渔业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80.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,深化与东北亚、东盟国家贸易合作,谋划开展赴蒙俄、日韩、欧洲团组招商,新设立外资企业30家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商务局、市经合中心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81.巩固深化国际友城关系,推动与苏州、天津滨海新区及京津冀地区合作发展,深化与辽宁沿海经济带城市协同发展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
责任单位:市商务局、市经合中心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六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,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
(一)做强县域特色产业。
82.聚焦打造全省特色农业县、工业强县和文化旅游强县,坚持三次产业协同发力,推动种养加销、农文商旅全产业链融合发展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、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
责任单位:市商务局等,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83.打造黑山褐壳鸡蛋、北镇葡萄、凌海海参、义县小粒花生4个优势特色产业区,提升黑山庞河、北镇沟帮子、凌海大有、义县七里河4个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承载能力,推动五大农产品专业市场向信息化、数字化、智慧化方向发展,壮大粮油、畜禽、果蔬、水产品4个产业集群,农业“种养加销”产值突破千亿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、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农业农村局、市海洋与渔业局
责任单位:市科技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商务局、市市场监管局等,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84.做好“土特产”文章,大力发展绿色、有机、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产品,推动“锦州苹果”“闾山梨”申报国家级农业文化遗产,培育一批特而精、小而美、有影响力的区域性品牌。
牵头领导: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农业农村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85.打造农业产业化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3家、市级龙头企业10家。
牵头领导: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农业农村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86.挖掘转化红色文化、民族文化和历史文化资源,推动凌海虎溪民俗文化村、北镇华山村成为特色乡村旅游示范。
牵头领导: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文化旅游广电局
责任单位:市委宣传部,市政府有关部门,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87.支持产业基础好、创新能力强、发展潜力大的县(市),发展壮大工业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,打造现代优势产业集群,逐步实现新型工业化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、缪徵阁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责任单位:相关县(市)人民政府
(二)建设县乡村和美家园。
88.统筹县城、集镇、乡村功能布局,促进城乡融合发展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
责任单位:市生态环境局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商务局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、市教育局、市卫生健康委等,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89.强化县城产业配套设施建设,提高教育、医疗、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水平,改造提升商业街区和夜经济街区,激发县域消费活力。
牵头领导: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农业农村局
责任单位:市教育局、市卫生健康委、市民政局、市商务局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等,各县(市)人民政府
90.培育特色小镇,打造一批工业重镇、商贸强镇、旅游名镇和农业小镇。
牵头领导:缪徵阁、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商务局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
责任单位: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91.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12公里、桥梁13座,启动梨花大道主题旅游公路项目。
牵头领导: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交通运输局
责任单位: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等,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92.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,支持北镇创建国家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。
牵头领导: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交通运输局
责任单位:市公安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邮政管理局、市供销社等,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93.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,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%以上。
牵头领导: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水利局
责任单位: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94.确保2所乡村振兴产业学院投入使用。
牵头领导:孙志海
牵头单位:市教育局
责任单位:市农业农村局、市科技局等,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95.建强乡镇卫生院37家、村卫生室963所。
牵头领导: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卫生健康委
责任单位: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96.乡镇、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50%、80%。
牵头领导: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民政局
责任单位: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97.统筹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带、美丽宜居村、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和农村环境净化整治,创建市级以上乡村振兴示范带5条,建设全国“五好两宜”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村10个,新建省级美丽宜居村83个,建设市级环境净化达标村300个。
牵头领导: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农业农村局
责任单位:市财政局、市自然资源局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等,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98.76个乡镇所在地行政村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。
牵头领导: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城管执法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99.推进移风易俗,传承活跃乡土文化,塑造乡村文明新风尚。
牵头单位:市委宣传部
责任单位:市委组织部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民政局、市妇联、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等,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(三)坚决守牢底线红线。
100.扛稳粮食安全责任,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00.4万亩,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50万亩以上,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,加强农田水利、气象等基础设施建设,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,建设高标准农田66万亩,保护性耕作220万亩。
牵头领导: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农业农村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01.确保重要农产品安全稳定供给,蔬菜及食用菌、水果、肉蛋奶、水产品产量增长不低于6%。
牵头领导: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农业农村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02.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,促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,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。
牵头领导: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农业农村局
责任单位:市民政局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,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03.村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以上村占比提升至40%以上。
牵头领导: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农业农村局
责任单位:市委组织部,市政府有关部门,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04.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。
牵头领导: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农业农村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05.水稻、玉米农业保险实现全覆盖。
牵头领导: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农业农村局
责任单位:市财政局等,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06.扩大农业设施物权抵押贷款规模,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力。
牵头领导: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农业农村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07.创新农村闲置住房使用权流转方式,探索发展民宿集中区、乡村旅游目的地、生态康养基地等新业态,助力乡村振兴。
牵头领导: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农业农村局
责任单位:市自然资源局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、市生态环境局,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七、持续加强和改善民生,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市人民
(一)突出就业优先导向。
108.优化整合就业普惠政策,推行“直补快办”,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09.构建辐射辽西区域的立体就业服务网络,为高校毕业生、农村转移劳动力及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10.联动高校和社会力量,共建创业实践、创业孵化载体,组织岗位招聘、产融对话等活动,实施创业带头人培育计划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11.城镇新增就业1.7万人,失业人员再就业1.2万人,创业带动就业3700人,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(二)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。
112.巩固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成果,稳妥有序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,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,落实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,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
责任单位:市财政局、市税务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13.做好基本医保省级统筹,健全灵活就业人员、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机制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医保局
责任单位:市财政局、市税务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14.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,合理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。
牵头领导: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民政局
责任单位:市教育局、市财政局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卫生健康委、市医保局、市残联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15.做实品质养老工程,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组网行动,老年助餐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。
牵头领导: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民政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16.加强儿童福利和关爱保护,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。
牵头领导: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民政局
责任单位:市教育局、市财政局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卫生健康委、市医保局、市残联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(三)不断增进民生福祉。
117.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,学前教育公办率保持全省首位。
牵头领导:孙志海
牵头单位:市教育局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18.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,打造一批示范性教育集团,增加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3500个。
牵头领导:孙志海
牵头单位:市教育局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19.凸显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,有序扩大招生规模。
牵头领导:孙志海
牵头单位:市教育局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20.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,促进教育城上规模、强实力、树品牌。
牵头领导:孙志海
牵头单位:市教育局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21.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发展质量。
牵头领导:孙志海
牵头单位:市教育局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22.推进健康锦州工程,新增8个市域重点专科,基本建成县域医共体,提升公共卫生、中医药服务和妇幼服务能力,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。
牵头领导: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卫生健康委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23.实施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,打通南阳东路、矿山街等“断头路”和城市堵点,新建女儿河滨河路与大外环匝道工程,完成机场路、小扒沟暗渠和曙光街等道路工程,改造老旧“四根管”525公里。
牵头领导: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住房城乡建设局
责任单位: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24.推进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创建。
牵头领导: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交通运输局
责任单位:相关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25.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,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,出版发行新编《锦州通史》,启动地方志第三轮修编,加强文物保护和非遗文化传承。
牵头领导: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文化旅游广电局
责任单位:市委宣传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八、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,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
(一)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。
126.深入打好蓝天、碧水、净土三大保卫战,不折不扣完成中央环保督察、国家海洋督察等整改工程,联防共治、标本兼治隐匿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。
牵头领导: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生态环境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27.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,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86%以上。
牵头领导: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生态环境局
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公安局、市财政局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交通运输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28.全面落实河长制,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,加密监测重点河流水质,推进生态修复项目,国考断面河流水质稳定达标。
牵头领导:蒋立新、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生态环境局、市水利局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29.深入实施净土工程,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%。
牵头领导: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生态环境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30.持之以恒整治黑臭水体,防治农业面源污染,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和秸秆综合利用率。
牵头领导:蒋立新、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生态环境局、市农业农村局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31.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%,持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设施。
牵头领导: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住房城乡建设局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32.严格落实林长制,植树造林10万亩。
牵头领导: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林草局
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自然资源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水利局、市农业农村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33.完成沙地、小流域、沙化耕地和废弃矿山治理20万亩以上。
牵头领导:蒋立新
牵头单位:市林草局
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自然资源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水利局、市农业农村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34.系统布局能源、工业、建筑、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,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
责任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交通运输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(二)有效应对经济领域重大风险。
135.维护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成果,稳慎实施大型公益类企业改革化险,强力推动清收挽损,规范整治地方金融组织,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,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。
牵头领导:李金兵
牵头单位:市财政局
责任单位:中国人民银行锦州市分行、锦州金融监管分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36.建立健全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,有序化解存量债务,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,兜牢基层“三保”底线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财政局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37.着力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,强力推进保交楼(房)、回迁楼、烂尾楼建设。
牵头领导: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住房城乡建设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38.因城施策建立房地产健康发展新模式,统筹存量和增量联动,力促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,加快良性循环。
牵头领导:宋晓东
牵头单位:市住房城乡建设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(三)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。
139.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,深化全场景全过程管控机制运行,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应急局
责任单位:市安全生产委员会(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)成员单位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40.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。
分管领导:王晓科
牵头单位:市市场监管局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41.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,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加强城乡社区建设,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,推进“四所一庭”联动、基层评理说事点有效覆盖。
牵头单位:市委政法委、市委社会工作部
责任单位:市公安局、市司法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42.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信访局
责任单位:市委社会工作部、市委政法委、市公安局、市司法局等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43.打造全国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“升级版”,构建社会巡防、数字化侦查新模式。
牵头领导:张猛
牵头单位:市公安局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44.巩固电信诈骗犯罪打处成果,做好反恐禁毒工作,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。
牵头领导:张猛
牵头单位:市公安局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45.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,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扶。
牵头领导:张猛
牵头单位:市司法局
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46.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水平,强化极端天气预警、防洪排涝、森林草原防灭火、消防救援、公共卫生、应急处突能力建设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应急局
责任单位:市安全生产委员会(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)成员单位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九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,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效能
(一)永葆政治本色。
147.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,坚定拥护“两个确立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,坚决当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、行动派、实干家。
责任单位:市政府各部门,市直各单位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(二)坚定厉行法治。
148.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,推进法治政府建设,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,推进重点领域立法,提升行政执法质量,深化政府信息公开。
牵头领导:张猛
牵头单位:市司法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各部门,市直各单位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49.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、工作监督,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,主动接受监察监督、司法监督、群众监督、舆论监督,加强审计监督、统计监督。
责任单位:市政府各部门,市直各单位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50.强化政务诚信建设,恪守契约精神,以政务诚信为社会诚信树标杆、作表率。
责任单位:市政府各部门,市直各单位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(三)强化效能建设。
151.提升决策效能,勇于打破思维定势,站位大局谋划,从小切口破题,把历史机遇转化为振兴发展的现实生产力。
责任单位:市政府各部门,市直各单位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52.提升运转效能,树立“主动跨前一步”思维,加强跨部门跨领域业务协同,凝聚攻坚合力。
责任单位:市政府各部门,市直各单位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53.提升服务效能,落实“四下基层”制度,用脚步丈量民情,在一线破解难题。
责任单位:市政府各部门,市直各单位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54.提升办事效能,做到专业专注、精明精准、担当作为,拿成果说话、用实绩交卷。
责任单位:市政府各部门,市直各单位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(四)恪守清正廉洁。
155.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、同部署、同推进。
责任单位:市政府各部门,市直各单位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56.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坚决反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持续为基层排忧减负。
责任单位:市政府各部门,市直各单位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57.习惯过紧日子,严控“三公”经费,严肃财经纪律,严防“跑冒滴漏”。
牵头领导:刘希明
牵头单位:市财政局
责任单位:市政府各部门,市直各单位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
158.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,深化腐败问题整治,加强审批监管、投资融资、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制度建设,以为政清廉取信于民。
责任单位:市政府各部门,市直各单位,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